张梆胜,贵州普安人,贵州省诗人协会会员,有诗文散见报刊或网络平台,有作品入文集。
在中小学,所有的经费支出都须校长“一支笔”签字,方能报销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“一支笔”既是校长权力的象征,更是其责任与态度的体现。有的人“一支笔”在手,公款吃喝,肆意挥霍,把公款作为自己构建人脉的资本;有的人虽手握“一支笔”,但视学校经费如自家的钱,精打细算,力求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。
我曾执过“一支笔”,“同意支付”不知涂鸦过多少次,也曾因拒绝签字冒犯过顶头上司,委屈过同事。
那天中午,我接到上司电话,说是县局领导下来检查工作,在××餐馆招待,要我去作陪。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”,何况是领导,还是来检查工作,不去接待于情于理说不过去,我欣然前往。到了指定地点,恰逢“敬酒”环节,我当时刚学喝酒,虽不胜酒力,但受“宁可伤身体,也不伤感情”的酒文化的熏陶和驱使,还是敬了一圈。轮流敬酒过后,发了一阵“十点半”,炸了几回“金花”,“水陆并进”,谈笑风生……
客人起身辞行之际,上司安排我签字结账,由此演奏了一段不愉快的小插曲。之前我已经历过好几次,说是邀我作陪,实则让我来埋单。过去的几次,我虽然极不情愿,但为了不扫客人之兴,我顺从了上司。这一次,我再也顾不了那么多,没有像过去那样忍气吞声,而是明确表示:“不签。”
上司有些生气:“难道这点面子你都不给?”
“这不是不给您面子,而是本来就不该由我来签。”我心平气和地解释道,“首先,我们学校经费也很紧张;其次,领导们不是到我校检查工作,我不好入账;再次是您‘先入为主’,我只是应邀作陪。”
“真的不签?”
“不签。”
“那好,我们签。”上司带着几分怒气重新安排。
上司身边的财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后,大家不欢而散。
第三天上午,我到县局出差,刚进大门,分管“义教工程”的副局长问我:“你派来参加培训的老师到了没有?”我莫名其妙,反问:“什么培训?”“工程监理员培训,昨天电话通知了教辅站,你们学校是项目学校,教辅站没有通知你吗?”“没有。”“那你赶快到楼上参加培训,培训已经开始了。”我急忙上楼,当我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时,我愣住了——培训现场有我们学校的一位老师。昨天我整天在学校,怎么就一点不知道呢?直觉告诉我,一定是那天我“不签字”冒犯了上司,上司既不通知我,也不征求我的意见,直接把这个“好差事”给了他的老同学。由于有专人培训,我走出会议室办事去了。
那位老师参加工程监理培训回来后,拿着一张出差旅费报销单来找我签字,作为对上司的回应,我拒绝了。我对他说,谁委派你去培训,你去找谁报销,你去培训不是学校委派的,也没有谁跟我打过招呼,所以这笔差旅费学校不能报销。他知道我性格倔强,见我态度强硬,以后再没提起此事,而我与上司对此也是心照不宣。
这笔差旅费至今仍未报销,那位上司的老同学或许感到委屈,但在我看来,这是对学校经费负责的态度,也是对权力滥用的无声抗议。
【编辑:南栀北辰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