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,增强不想腐的自觉,放大廉洁文化培根净心铸魂作用,推动廉洁文化和文学创作深度融合,以“清白泉”为引领持续打造勤廉并重的清廉建设高地,为丰富“浙里廉风”品牌作出绍兴贡献,特举办“清白泉杯”第四届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。
一、活动主题
诗文传清白·讴歌新时代
二、组织机构
1. 指导单位:中国作协诗刊社、浙江日报报业集团、浙江省作家协会
2. 主办单位:绍兴市纪委监委、绍兴市委宣传部
3. 承办单位:中国诗歌网、反腐败导刊、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
三、征稿要求
1. 参加对象:全国文学爱好者。
2. 内容要求:诗歌和散文应围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,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,提倡创作与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、展现清廉建设丰硕成果等相关内容的作品,题材新、构思巧、立意高、语言精、视角好,弘扬主旋律、凝聚正能量;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诗歌、散文;诗歌限在50行以内(组诗不超过150行),散文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;每位参赛者限诗歌1首(1组)和散文1篇。
3. 投稿方式:中国诗歌网为本次征文活动投稿渠道。
4. 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(以投稿日期为准)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届大赛设一等奖2名(诗歌、散文类各1名),奖金各10000元;二等奖10名,奖金各5000元;三等奖20名,奖金各2000元;优秀奖30名,奖金各1000元。
五、有关事宜
1. 投稿作品经评委会初评、复评后,提出优秀作品入围名单。评选结果在诗刊社微信公众号、中国诗歌网官网和微信公众号、浙江作家网、反腐前沿、清廉绍兴等媒体平台公示。如发现代笔、侵权等行为,取消参评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2. 大赛不收参评费,所有作品不退稿,举办方对初选入围作品拥有网上公布、宣传、出版权,对获奖作品拥有二次创作权。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,违者取消参赛评奖资格。
3. 为确保赛事活动科学、公开、公平,设立监督指导组对赛事进行监督。
4. 本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。
“清白泉杯”第四届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组委会
2023年3月
主办:江西作家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:江西作家网创联部 协办:江西作家网宣传部(融媒体中心)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:赣新出发零字第015182号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:赣ICP备20001496号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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